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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彝良县城污水管网维护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的通告
2025-07-15 15:25:08

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保障县城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污水治理水平,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和排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就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对县城污水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监督宗旨 

加强县城污水治理,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确保污水治理工作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二、监督范围

本次监督范围涵盖县城内所有污水排放相关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县城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的运行和维护情况,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水收集管网畅通无阻。

2. 各类污水排放口的排放情况,严格监控生活污水排放口的污水排放水质、水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监督内容

群众可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

1. 污水排放是否达标,是否存在偷排、漏排污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2. 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有无设备故障、停运未及时修复等情况。

3. 污水管网是否存在破损、堵塞、溢流等问题,影响污水正常收集和输送。

4. 污水治理工作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是否履职尽责,有无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四、监督方式 

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特设立多种监督渠道,您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反馈:

1.电话举报:设立专门的污水监督举报电话〔0870-3199869〕,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2. 邮箱举报:开通污水监督举报电子邮箱[ylxjsjbgs@126.com],群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线索和意见。

3. 现场反映:群众可前往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反映问题,也可向其他县直相关机构进行反映。

五、处理与反馈 

对于群众反映的污水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和反馈:

1. 接到群众举报后,相关工作人员将在8小时内进行登记受理,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程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 根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分级响应,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问题不超过15个工作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3. 在问题处理过程中,适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进展情况,并在问题解决后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通报处理结果。同时,对于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将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处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六、保密 

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污水监督工作,对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查处污水违法行为的举报人,我们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行为。

七、其他事项

1.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县城污水监督工作,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污水排放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2. 本县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污水治理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县城污水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  请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环保法规,杜绝乱排乱放,共同维护县域水生态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特此通告。

 

发布单位: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870-3199869

联系地址:行政中心4号楼4楼

电子邮箱:ylxjsjbgs@126.com

来源: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陈明锐
审核人:王堂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