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彝良县荞山镇通过启动“三所联动”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林地权属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
该纠纷发生在荞山镇田坝村。阴山组村民卿氏兄弟主张继承其伯父位于毛稗田水库大坝斜对面的林地遗产,而同村水井组村民则坚持认为该地块属本组集体所有,反对卿氏兄弟占用。双方分歧严重,互不相让,村级组织多次调解未果,矛盾呈现升级态势。
接到村级报告后,荞山镇迅速组织由司法所、林业站、国土所组成的联合调解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工作组首先精准锁定林地权属:国土所工作人员利用最新国土调查(“三调”)数据,林业站同步调取林地“一张图”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最终确认,争议林地为省级公益林,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其所有权属于国家集体所有,既未确权给个人,也未确权给任何村民小组。同时查明,该地块与卿氏兄弟所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地块位置、地类及面积均不相符。
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开展普法释法工作。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土地和林地的所有权依法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同时,详细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保护要求,警示违法侵占、破坏此类林地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从源头上厘清了当事人的认识误区。
联合调解工作组在明晰权属和法律边界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村民通过合法途径向村集体申请承包经营。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当事双方回归理性,最终达成共识:卿氏兄弟与水井组村民均停止对该公益林地的权属争议与占用行为,并承诺共同履行保护责任。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彰显了荞山镇“三所联动”机制在数据信息共享、普法警示教育、部门多元协同方面的核心优势。荞山镇表示,将持续深化运用该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不断筑牢基层矛盾化解的前沿防线,为乡村振兴注入和谐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