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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县天然水域禁渔期禁止捕捞、垂钓的温馨提示 
2026-02-27 09:48:10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县2026年禁渔期为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为期4个月。禁渔期间,全县所有天然水域(含已划定的休闲垂钓区),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行为。

在此郑重提醒,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渔相关规定。禁渔期内,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渔具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大家自觉遵守禁渔规定,切勿心存侥幸。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禁渔监督,如发现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行为,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0870—5121300

县公安局:110

县市场监管局:0870—5128616

来源:彝良融媒
责任编辑:周征宇 赵浚
审核:迟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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