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县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研究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彝良实践工作。
县委书记刘范兴主持会议并讲话。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作现场或书面述责述廉。大家围绕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彝良实践、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情况,认真总结成果成效,实事求是剖析问题,明确下步工作思路。刘范兴听取现场述责述廉后逐一进行点评,客观肯定成绩,严肃指出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刘范兴指出,今年以来,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县上下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作风建设持续深化,清廉建设稳步推进。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县腐败问题存量有待清除,增量仍需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构建持久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艰巨。
刘范兴强调,要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彝良实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要强化政治监督,以实干实绩践行“两个维护”;要抓实正风肃纪,以一体推进“三不腐”提升反腐效能;要加强权力制约,以制度建设筑牢监督防线;要厚植清廉文化底蕴,以清廉风尚涵养清风正气。
刘范兴要求,要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责、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清存量、拓案源,风腐同查、行贿受贿一起查,不断增强监督穿透力、震慑力;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整改整治,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提升,为彝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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