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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11-20 10:49:5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1128日至2025125日,县委第巡察组对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53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馈了意见。根据巡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迅速研究部署。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对反馈意见全面认领,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认真剖析。3月25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整改,迅速推动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制定了《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反馈意见全覆盖全整治。

(三)强化督促检查。整改期间,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对照任务清单,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指导、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见实效。

(四)巩固拓展整改实效。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和完善制度贯通起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确保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

4月14日,经请示县委同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对照问题再次进行深入剖析,深挖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落实有差距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方式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相关要求,提升了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强化责任传导,班子成员对其分管领域的问题,主动带头研究整改,听取整改进度汇报,有效压实责任。

2.强化党务工作能力培训,在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党务工作相关内容,提升了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增强了责任意识,规范了党费收缴台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二)关于巡察反馈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要领导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上对“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区别做了学习讲解。今年以来,在党组、党支部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前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1次,规范了学习内容记录。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通过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日组织检察人员学习党内法规及各类规章制度和司法解释40余次,不断增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强化自身建设。党组定期听取业务工作汇报,加强对业务工作研究和指导。将财务、人事和工程项目等具体事项明确到具体的班子成员分管。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对我院现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梳理评估,修订完善《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内控制度汇编》,确保各项制度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深化法律监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其省、市和县委实施意见,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不断加强侦查、立案、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5件,纠正漏诉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次,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取证6件,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6件次,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2件。同步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件,纠正延长羁押期限不当和延迟交付执行2件次、监管活动违法12件次、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2件次。二是持续抓好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受理毒品案件7件8人,批准逮捕1件1人,审查起诉阶段受理4件7人。强化禁毒宣传,联合公安、法院等单位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落实“检察护企”方面:落实常态化涉企“挂案”清理工作,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与中铁十七局麻彝高速公路标项部成立“检企协作联系点”。与县公安、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等普法宣传5次;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方面: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涉缅北、老挝金三角等电诈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跨境电信诈骗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召开相关联席会议。三是强化案件管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云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实施细则(试行)》《昭通市检察机关监督办案事前检查工作法(试行)》等规范标准1次。制定了《彝良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检查与评查实施方案》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审查。综合业务部门常态化开展提示提醒与监督纠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严格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专题听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三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通过培训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对本院“两微”新媒体的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截至目前,发布各类消息89条,原创26条,未出现一条瑕疵。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关于巡察反馈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严管严治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因1名同志调出我院,另外2名已在2025年3月召开的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作了说明检查。建立了问责党员干部处分台账,若有需要做说明情况,及时督促其在相应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二是严格执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建立完善了公职人员婚丧事宜报备登记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并按规定同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备案登记。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一是记账凭证中的会计主管人员实行专人专管。二是对超额发放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1716元已完成清退。加强对公休假的登记管理,强化审批。三是我院已于2024年3月与食堂承包方签订《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食堂相关支出严格通过“物业管理费”科目核算,杜绝以“办案用餐费”等名义混淆列支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对于巡察反馈工会财务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报账资料。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云工通〔2024〕22号)《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等规定,规范报销审批、票据审核和财务核算等流程,明确经费使用范围、途径。二是将已购买的多功能微电脑治疗仪用于职工之家“健康管理区”检察人员理疗保健公共设备。三是及时追缴超额报销费用。2名检察人员因参加2021年彝良县健康职工篮球运动会超标准报销的3294元已追缴退回我院工会账户。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4.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及时纠正“程序倒置”行为。严格加强合同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巡察反馈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严肃规范党组议事决策。一是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升党组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各部门事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5年议题计划表》,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党组会议的召开。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要求。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统筹决策,提升党组会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多措并举提升党建工作质效。一是明确党组书记抓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书记抓支部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党组每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分别召开1次专题会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导检查。二是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党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党支部书记带头研究党务工作,有效压实党务工作责任。通过支部“三会一课”、派员参加党员培训班等形式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对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的监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严格落实按照“党费日”制度,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做到既要直面问题不避讳,主动剖析自身问题,又要客观公正提出改正意见。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促做、知行合一,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我院落地落实见效。

(二)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已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四)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整改促发展、促稳定,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彝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真正以检察工作的实效检验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提出宝贵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5125176;联系地址:彝良县角奎街道塘房社区(彝良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ylxrmjcy@126.com

 

中共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1月20日

来源:彝良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迟学斌
审核人:迟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