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城市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生活工作环境,彝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县城建成区内(含发界)排查中发现的乱堆乱放乱停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二、整治范围:县城建成区(含发界街道安置点)主次街道。
三、整治内容:
(一)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市政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城市公共区域堆放物料的;
(二)夜市闭市后不及时清理、拆除的经营设施及相关物品;
(三)违规停放车辆。
四、整治要求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物料、临时搭建各类设施等活动。
(二)请涉及占到堆放物品或停放车辆的单位、个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清理、恢复原状。
(三)逾期未自行清理完成整改的,统一视为无主物品进行集中清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彝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