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这么久的征地补偿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彝良县海子镇新场村大坡组村民骆某和唐某,在调解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后,紧紧握手,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当天,新场村依托“三所联动”工作机制,成功调处一起积压多年的征地补偿历史遗留纠纷,用温情调解化解邻里积怨,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据了解,这起纠纷的争议焦点的是新场村大坡组十道河的一片林地。2012年4月,村民骆某将该片林地抵押给同村村民唐某,双方当时未签订书面抵押协议,仅达成口头约定。2025年,因骑龙水库建设项目推进,该片林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一笔征地补偿款的归属,让原本相安无事的两人产生了激烈争执。
骆某坚持认为,当初只是将林地抵押给唐某,并非转让所有权,“抵押不等于转让”,征地补偿款理应归自己所有,要求唐某归还林地相关权益;唐某则表示,抵押行为发生多年,自己长期持有并管理该林地,双方当初有口头约定,自己理应享有相应补偿,坚决拒绝骆某的要求。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争执不断升级,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变得十分紧张。
接到两人的诉求后,海子镇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三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派出所、司法所、新场村村委会组建专项调解工作组,全力推进纠纷调处工作。为摸清事实真相,工作组多次实地勘查争议林地,走访周边知情群众,仔细核查林地抵押的相关情况,逐一对事件原委进行梳理,清晰厘清了双方的权责边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事实准,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解过程中,工作组坚持“法理为先、情理为辅”的原则,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反复协商,骆某和唐某终于放下隔阂、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该林地的征地补偿款项,由骆某、唐某分别按60%、40%的比例进行分配,双方今后不再就该林地及补偿款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协议签订现场,两人握手言和,这起征地补偿历史遗留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历史遗留纠纷的成功调处,是海子镇“三所联动”机制赋能基层治理、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生动实践,不仅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邻里积怨,也为骑龙水库建设项目顺利进场扫清了障碍,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治理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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